信息公开指南
为便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、准确获取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,提高企业工作的透明度,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根据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》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<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、《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制度》,编制《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》。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,可以在企业网站(http://www.wfgxbhrl.com/)查阅本指南及企业信息公开目录。
一、主动公开企业信息
(一)公开内容
1.企业概况
主要包括:单位性质、规模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等。
2.组织机构
主要包括:本单位领导及分工情况;本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。
3.政策法规
主要包括:本行业性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执行的城市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、标准。
4.供热常识
主要包括:城市集中供热日常用热知识等。
5.服务标准
主要包括:业务办理时限、业务办理流程、业务办理标准等。
6.其他
主要包括:按规定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1.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wfgxbhrl.com/)。
2.微信公众号: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
3.集团及主管部门政府网站、新闻发布会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。
(三)公开时限
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,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企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不予公开企业信息
1.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,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企业信息,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
2.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但是,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企业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,予以公开。
3.本企业的内部事务信息,包括人事管理、后勤管理、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。
4.本企业在履行经营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、过程稿、磋商信函、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,不予公开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,从其规定。
三、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: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
地址:潍坊高新区志远路2116号
办公时间:
夏季 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30(工作日);
冬季 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7:30(工作日)。
联系电话:0536-2225260
电子信箱:sdgcrl@126.com
四、本指南将适时更新。
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
2022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