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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须知

一、公司基本情况:

    Ø  公司供热范围

    w  高新区:北至青银高速,南至健康街,东至永春路,西至北海路及新昌经济发展区部分片区。

    w  奎文区:北海路以西至新华路,福寿街以北至北宫街(其中不含圣荣西区)

    Ø  服务热线:0536-2225253 

Ø  公司网址:http://www.wfgxbhrl.com

Ø  微信公众号: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

Ø  营业厅地址:潍坊市高新区金马路与创新街交叉口西南角

Ø  服务邮箱:gxbhyyb@163.com

二、集中供热时间

 每年 11 月 14 日12时至次年 3 月 15 日12时。

三、用热收费价格

   Ø  面积收费价格(执行潍发改价格〔2021〕404 号文件)

w  居民生活采暖单价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,23 元/平方米。

w  非居民生活采暖单价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,32.65元/平方米。

w  低保户采暖单价: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,19元/平方米,差价部分财政部门承担。

w  其他单价:按照有关规定,对学校(含幼儿园)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、社会福利机构、城乡社区居(村)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,执行居民供热单价,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,23元/平方米。

Ø  热计量收费价格

w  执行潍发改物价[2018]362号文件《关于潍坊市城区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》,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,即基本热价为6.9元/㎡,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基本热价为2.9元/㎡,差价(4元/㎡)由财政承担;计量热价为0.153元/千瓦时。

w  用热费用计算公式:用热费用=基本热费+计量热费。(其中,基本热费=基本热价×计费面积;计量热费=计量热价×用热量。)


四、交费渠道及时间

    1、交费渠道:公司微信公众号、代收银行、公司营业厅。

    2、代收银行:潍坊银行任一网点、潍坊农商行高新区任一网点、日照银行、招商银行高新支行、农行网上银行、建行网上银行。

    3、公司营业厅缴费时间:每年的9月1日-10月31日

    上午8:30-11:00,下午13:30-16:00

    注:每天需与银行对账及现金交接,请在上述时间段缴费

    4、所有缴费渠道均需使用用热卡号,请妥善保存自己的用热卡号。

五、电子发票

电子发票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的,用以节约纸张、保护环境、提高效率的电子信息发票,电子发票可以用于单位报销,具有与纸质发票同等效力功能。

六、获取电子发票途径

用户交费后,关注微信公众号(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)获取电子发票、自行下载打印。

流程:进入公众号→便捷交费→输入识别信息→开具发票→短信地址打开下载(识别信息内包含用热卡号、联系电话。为保证电子发票准确获取、请保证联系电话与交费时一致,如不一致将无法获取)

七、开阀

为防止管道腐蚀,延长供热设施使用寿命,供热系统在非供热期间采取保水保压措施。

上采暖季供热用户:阀门一直保持开启状态,充水打压期间注意留人查看。

新开通供热用户:交费后,需在充水打压期间留人配合开阀。

注:为避免造成漏水事故,打压期间未留人配合的暂不予开阀,热力公司将会在入户门张贴联系电话,用户可另行约定开阀时间,服务电话:0536-2225253。

八、不热报修

出现暖气不热、存气等情况,可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0536-2225253进行报修,供用双方协商入户时间,维修人员将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入户查看,排除故障。

供暖初期(采暖季开始十日内),维修人员5小时内入户;供热稳定后(采暖季开始十日后),维修人员2小时内入户。

九、测温

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,可以拨打服务热线0536-2225253向热力公司提出测温要求,维修人员将第一时间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,经维修后供暖效果没有得到改善,热力公司将按约定时间入户测温。

十、漏水抢修

接到用户电话,详细记录漏水事故发生位置,在15分钟内指导用户关闭阀门,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。

(根据《潍坊市供热条例》,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设施,由热力公司负责,端口以内部分用户负责)

十一、投诉处理

接到12345工单或其他渠道投诉,客服人员立即根据表单内容派发相关负责人处理,负责人安排工作人员与用户对接,并在2小时内处理反馈,根据用户投诉的处理结果,客服人员组织回访,请用户对入户处理结果和服务过程进行评价。

十二、停供

申请办理停热的用户,需在每年7-9月份提出申请,停热办理采取一年一申报的办法,停热周期为一个采暖季,热力公司组织验收。

十三、测温退费

根据冬季供热测温记录,对所测用户温度情况进行计算,室温不达标向用户退还热费的,在采暖季结束后二个月内履行完毕。

流程:核算不达标天数及面积→确认退费金额→用户提供银行卡号→财务打款

十四、计量查询

供暖结束后,按热量表计量结算的居民用户,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计量费用。

按热量表计量结算的居民用户,采暖期结束后将统计计量数据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,用户可进入公众号操作。

十五、用户应配合供热单位入户进行供热设施的安全检查,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
    1、安装不符合集中供热技术标准的内网系统;

    2、擅自连接管网,增加散热器、安装放水阀、排气阀、

热水循环装置及该表热用途;

    3、私自开启供热阀门等窃热行为;

    4、跑、冒、滴、漏等浪费热源行为及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。

    5、未提前与热力公司沟通,私自改装暖气而出现漏水,给其他用户造成经济损失。